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0年就业促进行动计划的通知

 2010-06-16 15:04

  豫政办 〔2010〕45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2010年就业促进行动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五月四日

河南省2010年就业促进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经济形势变化对就业带来的影响,推动经济发展与就业增长良性互动,特结合我省实际,制定2010年就业促进行动计划。

  一、明确目标任务,确保就业局势基本稳定

    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态势大局,把扩大和稳定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以就业增长作为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优先目标,以扩大和稳定就业为主线,以推动全民创业带动就业为增长点,以提高劳动者素质为支撑,以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为重点,狠抓就业政策落实,创新就业工作体制机制,提高就业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推动就业工作全面开展,实现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结构不断优化,确保就业局势基本稳定。力争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员100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35万人,困难人员就业1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下,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80%以上,新增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100万人。

  二、大力开发就业岗位,努力扩大就业容量

    (一)围绕重点建设项目领域开发就业岗位。坚持实施以就业为导向的重大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实行重点项目开工建设就业论证制度,把有效增加就业岗位的领域和项目作为投资的重点之一,同时引导和支持与重大投资建设项目相配套的上下游产业发展,带动就业总量增加,努力把重大建设项目实施的过程变成拉动就业增长的过程。力争通过实施重大建设项目开发60万个就业岗位。

  (二)围绕挖掘现有企业潜力开发就业岗位。充分发挥国有大中型企业吸纳就业的示范作用,鼓励支持国有大中型企业吸纳各类人员就业。努力发挥中小企业吸纳就业的主力军作用,大力推动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全面落实鼓励中小企业吸纳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不断拓展就业空间。力争通过促进各类企业发展开发40万个就业岗位。

  (三)围绕发展服务业开发就业岗位。大力发展适合农民工和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家庭服务业,制定加快家庭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规范家庭服务业的行业标准,建立城市家庭服务中心,引导家庭服务业快速发展。加大对生产性服务业和公共服务业的投入,全面落实鼓励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巩固支持商贸、餐饮等传统服务业发展,大力推动现代物流、现代金融、信息服务、文化、教育、旅游、体育、医疗卫生等现代服务业发展,不断扩大服务业吸纳就业的容量。力争通过发展服务业开发30万个就业岗位。

  (四)围绕创业促进就业开发就业岗位。深入开展全民创业活动,全面落实推动全民创业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培育壮大创业主体,降低创业门槛,强化创业服务,优化创业环境,引导扶持各类群体自主创业和企业二次创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力争通过开展全民创业活动推动私营企业增加5万家,个体工商户增加10万户,带动就业40万人。

  (五)围绕扶持灵活就业开发就业岗位。积极扶持各类方式的灵活就业,大力开发新型自由职业岗位。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扶持灵活就业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为灵活就业人员开展档案保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事务代理服务,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合法权益,提高灵活就业的稳定性,力争通过扶持灵活就业开发20万个就业岗位。

  三、深入开展企业服务活动,稳定现有就业岗位

    (六)认真落实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岗位的政策措施。延长“五缓四减三补贴两协商”等稳岗政策执行时限至2010年年底,通过缓征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费,力争为5000家困难企业减轻负担5亿元;通过降低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四项社会保险费率和缴费基数,力争为4万家参保单位减轻负担5亿元;运用失业保险基金,为积极稳定就业岗位的困难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和培训补贴1亿元以上,通过以上政策措施力争帮助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70万个。

  (七)开展针对性的帮扶活动。对因经济形势影响经营暂时出现困难的企业进行分类帮扶,开展送政策、送服务到企业活动。帮助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制定实施稳定就业计划,为资金周转困难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为恢复生产企业提供招聘员工服务,为开工不足企业提供在职职工培训服务,为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企业提供岗位补贴。

  (八)健全完善就业失业监测制度。建立就业失业监测点,健全企业固定联系制度,及时掌握各类企业、各地就业失业变化情况,特别是重点监测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产能过剩和落后产能较多产业的失业动态,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避免失业现象在局部地方、部分行业集中出现。

  (九)加强失业调控。规范企业裁员行为,指导企业采取在岗培训、轮班工作、协商薪酬、分享工作等办法稳定员工队伍,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健全完善失业预警制度,密切关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对就业的影响,对可能出现的集中性裁员和较大规模失业,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及早进行失业预防和控制。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的作用,进一步扩大失业保险促进就业支出试点范围。

  四、大力推动全民创业,实现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十)加大政策扶持创业力度。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全民创业的意见》(豫发〔2008〕21号)的要求,进一步落实税费减免政策,降低创业成本。进一步落实创业领域和准入条件方面的优惠政策,积极引导自主创业。鼓励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垄断行业和领域,投资市政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领域,投资教育、文化、医疗卫生领域,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加大创业引导资金投入,发挥创业资金促进创业的作用。

  (十一)实施小额担保贷款推进计划。把提供小额担保贷款作为省委、省政府承诺为群众办好的实事之一,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进一步完善扩展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提高放贷额度,规范工作流程,简化操作程序,为创业者提供及时快捷的贷款服务。积极推广浚县“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贷款模式和南乐县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工作经验。力争2010年全省发放小额担保贷款突破30亿元,扶持10万人自主创业,支持1000家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发展。

  (十二)强化创业服务。健全完善创业服务指导体系,大力开展开业指导、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等一条龙创业服务。组建创业辅导师(培训师)队伍,为创业者提供财会、法律、政策、信息、技术和融资指导服务。建立创业项目库,大力开展创业项目推介展示活动,为创业者提供项目支持。建立全民创业服务网站,搭建创业服务网络平台,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政策咨询、创业信息等创业服务。建立政府购买创业服务成果制度,充分调动民间组织开展创业服务的积极性,形成创业服务的多元化、社会化格局。

  (十三)大力开展创业促进活动。整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业和信息化、教育、科技等部门资源,统筹安排,优化配置,认真开展创业孵化活动,推动创业孵化园区建设,建立创业实习示范基地,鼓励和引导创业者参加创业实习,为创业实习人员提供实习场所和政策扶持。开展创建创业型城市活动,郑州、安阳、鹤壁、新乡、许昌、漯河等6个试点城市要加快建立、完善组织领导、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监督考核五大体系,带动全民创业活动深入开展。召开全民创业就业评选表彰大会,树立创业就业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领更多创业者参与全民创业活动。

  五、开展专项就业服务活动,促进三类重点群体就业

    (十四)开展八项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活动。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要位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及高校要集中开展就业指导进校园活动,组织就业指导专家宣传讲解就业形势、就业政策、求职技巧等,帮助高校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提升求职能力。加强高校就业指导队伍建设和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建设,提高就业指导人员工作水平。开展“万企千场”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举办1000场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组织1万家企业进场招聘,力争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20万个。组织开展企业进校园送岗位活动,促进校企对接,帮助毕业生在离校前达成就业意向。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引导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就业,帮助民营企业招聘合适员工。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计划,统筹实施大学生村干部、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特岗教师、应征入伍等各类基层就业专门项目。实施事业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计划,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加大事业单位空缺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力度。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三年行动计划,全省建立见习基地2000家,组织2万名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开展高校毕业生创业促进活动,大力支持高校开展大学生创业教育与实践活动,落实创业资金,为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创业辅导服务。加大就业资金投入,保障各项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十五)开展五项农民工就业服务活动。开展“春风”行动,组织举办专场招聘会和开展送工活动,广泛收集适合农民工就业的岗位信息,帮助农民工求职择业。开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活动,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加强工资支付情况检查,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反弹。开展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专项服务活动,大力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和农村服务业,拓展农村和县域就业渠道,强化信息技术服务和就业服务,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开展省际劳务协作活动,广泛采集用工信息,开展劳务对接,推介劳务品牌,扩大省外输出规模。开展农民工返乡创业促进活动,为返乡创业农民工提供信息咨询、创业培训、技术支持、小额担保贷款、市场开发等服务,力争全年扶持10万农民工返乡创业,带动20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十六)开展四项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活动。开展春季就业援助专项活动,对就业困难人员逐户走访,开展上门送政策、送信息、送岗位、送服务就业援助活动,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一对一”就业帮扶,落实有关补贴政策,帮助他们尽快找到就业岗位。实施零就业家庭专项援助计划,建立“出现一户帮扶一户”的零就业家庭动态帮扶机制,确保每个零就业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大力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充分发挥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的作用,积极为社区居民提供就业服务,推进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力争年底前全省60%以上的社区达到充分就业社区标准。实施公益性岗位安置计划,加大资金投入,拓宽公益性岗位领域,全年开发12万个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

  六、加强领导,强化保障,推动就业工作全面开展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各级政府要把就业工作作为民生之首,摆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定期研究解决困难和问题,切实加强对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履行牵头部门的职责,实行就业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各级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就业工作开展。

  (十八)创新工作机制,提高质量效率。加快培育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理顺公共就业服务管理体制,整合人力资源市场和人才市场,加强乡镇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大力推进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垂直管理。健全完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推行就业失业实名登记制,建立就业失业人员数据库,定期发布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分析报告。建立失业调查统计制度,在统计城镇登记失业率的基础上开展城乡失业状况抽样调查,并按照国家规定适时发布。

  (十九)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工作需要。各地要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就业资金投入,提前做好全年就业资金预算并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加快就业资金支出进度,确保各项补贴政策的落实和公共就业服务活动的开展。同时,加强对就业资金使用的管理,定期开展专项检查,防止挤占、挪用。

  (二十)加强就业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电视、广播等各种媒体,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就业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就业形势、就业法规政策、就业服务活动、就业促进措施等,帮助各类求职者和企业了解政策、运用政策、享受政策,营造全社会关注就业、支持就业、促进就业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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