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关于实施杭州市“万名大学生创业实训工程”的指导意见》(杭政办函〔2008〕161号)、《杭州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协调小组关于深化大学生创业导师制工作的意见》(杭创〔2010〕1号)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精神,充分发挥创业导师帮助大学生创业的作用,决定开展第二批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导师选聘工作,具体组织工作由杭州市劳动保障局牵头落实。
一、选聘对象以企业家为主体,包括高校教师、政府部门政策专家、风险和金融机构专业人士(已被杭州市万名大学生创业实训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聘任的112名创业导师不需再聘)。
候选人要富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有创业成功经验和专业知识,自愿帮助和扶持大学生创业。
二、选聘方法由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区、大学生创业联盟、大学生创业园和大学生创业俱乐部推荐(也可自荐),市劳动保障部门进行资格审定,杭州市万名大学生创业实训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聘任。
三、具体安排1、部门推荐由市级相关部门(市劳动保障局、市人事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团市委、市信息办、市外经贸局、市文创办)、各区、大学生创业联盟、大学生创业园和大学生创业俱乐部推荐。各部门在3月26日下午4:00前将填写好的《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导师推荐表》(见附件,同时提供电子文档)交至杭州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地址:莫干山路102号5楼;联系人:吴晓璐88918779、洪佳丽86021053)。
个人自荐的,按上述时间要求填报《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导师推荐表》,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任职证明材料。
2、审核聘任由市劳动保障部门进行资格审定,杭州市万名大学生创业实训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聘任并颁发聘书。聘期一般为三年。并在市劳动保障局、市人事局、市教育局、杭州大学生创业俱乐部等部门网站上公布。